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得悉: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体系。
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推广经过增值税电子发票体系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对经过增值税电子发票体系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一般码号码和编码规矩进行了清晰。税务总局有关担任的人介绍说,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的码为12位,编码规矩为: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电子增值税一般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公告一起清晰,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求纸质发票的,能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上的约束力、根本用处和根本运用规则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一般发票相同。
...